中国纪检监察报:党员干部开淘宝店和微店经商属于违纪行为
中国纪检监察报:党员干部开淘宝店和微店经商属于违纪行为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报道,党员干部“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会被给予相应处分,具体来说,党员干部开淘宝店、微店经商等行为属于违纪。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 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
这些规定中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
其实,对公务员,《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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