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全国信息和自由委员会对谷歌不遵守被遗忘权罚款10万欧元
法国全国信息和自由委员会对谷歌不遵守被遗忘权罚款10万欧元
法国“全国信息和自由委员会”(CNIL)近日称,谷歌违反了去年的一项正式命令,其内容是责令该公司将这项新的“被遗忘权”应用于其包括google.com在内的搜索引擎“所有域名”,并对该公司处以10万欧元(约合11.2万美元)的罚款。作为这项决定的一部分内容,该委员会驳回了谷歌提出的一项妥协方案,这项方案的内容是当用户从发起一项信息删除请求的欧盟国家登陆谷歌旗下站点时,该公司将应用这项新规定。
谷歌发言人称,该公司将就“全国信息和自由委员会”的这项决定提出上诉,并补充道:“我们不同意该委员会有关其有权控制人们从法国以外的国家获取内容的主张。”
对于2015年营收高达745.4亿美元的谷歌来说,“全国信息和自由委员会”处以的这项罚款从金额上来说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双方争斗的焦点在于“被遗忘权”将在何种程度上为以后的类似案件设定先例。
“被遗忘权”是在2014年由欧盟最高法庭的一项判决建立起来的,允许欧洲居民要求搜索引擎从搜索结果中删除与其姓名有关的链接,前提是相关信息老旧、不相干或侵犯了用户隐私权。谷歌则对用户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在隐私权与公共利益之间做出权衡考量。
谷歌仅将这项规定适用于google.fr和google.de等欧盟国家的站点,这惹恼了一些欧盟隐私权监管机构。去年5月,法国“全国信息和自由委员会”颁布了一项命令,责令其将这项新规应用于该公司旗下所有搜索站点,否则用户将仅可在google.com站点上进行搜索。今年早些时候,谷歌向该委员会提出了妥协方案,内容是当一名欧盟国家的用户搜索已在这个国家行使了“被遗忘权”之人的信息时,谷歌会删除google.fr 等欧洲站点和google.com等非欧洲站点上的信息。
举例来说,当搜索者身处法国时,相关信息将在谷歌旗下所有站点被删除,但如果搜索者身处德国或欧盟以外就不会被删除。
法国“全国信息和自由委员会”对此表示,这种妥协是不够的,其原因在于搜索者认识的人可能正在欧盟外部或欧盟内部的其他国家进行搜索,而且利用虚拟私人网络等服务来使用其他国家的互联网地址并非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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