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应用商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规范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信息服务,依据《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1月16日起,正式启动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
国家网信办有关发言人表示,互联网应用商店作为App的主要出入口,其分发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部分应用商店基本规范不健全、基础管理不到位,为谋取经济利益追求大而全的收录数量,对App上架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一些传播违法违规信息、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存在安全隐患的App频现,社会反映强烈。
国家网信办有关发言人指出,开展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是坚持依法治网、依法管网,落实《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夯实移动互联网管理工作基础、规范应用商店行业秩序的重要举措和关键环节。
国家网信办有关发言人介绍,互联网应用商店备案工作旨在督促应用商店落实主体责任,加强App上架审核,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将突出“三个申请”:一是应用商店业务运营需申请备案;二是应用商店备案事项变更需申请变更备案;三是应用商店停止服务需申请注销备案。
国家网信办有关发言人强调,通知要求互联网应用商店应按照ICP备案地或许可证申领地,向属地网信办现场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备案材料,履行应用商店备案手续。各地网信办要严格审核备案信息,提供备案咨询服务,对拒不办理备案、提供虚假备案信息、违规经营情况严重的应用商店,要依法依规坚决查处。国家网信办将加强对备案工作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应用商店基本情况和行业底数,适时组织提供统一查询服务,面向全社会公开备案应用商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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